本部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223-2-4:1994《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第2-4部分:硬拷贝照相机稳定性试验》(英文版)标准。
本部分是GB/T17006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中的一部分,目前已出版的部分有:GB/T17006.1-2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第1部分:总则GB/T17006.2-2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第2-1部分:洗片机稳定性试验GB/T17006.3-20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第2-2部分:X射线摄影暗匣和换片器一屏一片接触和屏一匣组件相对灵敏度稳定性试验GB/T17006.4-20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第2-3部分:暗室安全照明状态稳定性试验GB/T17006.5-20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第2-5部分:图像显示装置稳定性试验GB/T17006.6-1997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第2-6部分: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稳定性试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原文中用小一字号大写字母印刷的术语,本标准中以小一号黑体字代替;b)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C)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d)引言中所述有关星号的位置,为便于编辑,由左边改为右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X线设备及用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连季、牟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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