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并列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系列标准由两部分构成: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第2部分:安全专用要求。
其中第1部分除本并列标准外还包括其他标准:
---GB9706.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YY05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GB9706.12 医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诊断X 射线设备辐射
防护通用要求;
---GB9706.15 医用电气设备 第1?1 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
要求。
本并列标准为《医用电气设备》的第1?8部分。
本并列标准代替:YY0574.1-2005《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 第1 部分:视觉报警信号》、
YY0574.2-2005《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 第2 部分:听觉报警信号》、YY0574.3-2005《麻醉和
呼吸护理报警信号 第3部分:报警应用指南》。
本并列标准等同采用IEC60601?1?8:2003《医用电气设备 第1?8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
准:通用要求,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报警系统的测试和指南》。
本并列标准与IEC60601?1?8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对于标准中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若已转化为我国标准,本并列标准将引用的国际标准号替换为相应国家标准号;
---删除了术语定义的索引;
---术语在文中用黑体表示。
本并列标准的附录D、附录EEE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AA、附录BBB、附录CCC、附录DDD 是资料性附录。
本并列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归口。
本并列标准由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负责起草。
本并列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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