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能在30℃被二氯甲烷或三氯甲烷完全溶解的原生聚丙交酯和丙交酯-乙交酯共聚树脂。
本标准所述的聚D,L-丙交酯均聚物是指无定形的(即无结晶性)、由内消旋丙交酯或等摩尔的D-丙交酯和L-丙交酯(外消旋)聚合而成。
本标准所述的D,L-丙交酯-乙交酯共聚物也是指无定形的、由乙交酯和内消旋丙交酯或等摩尔的外消旋D-丙交酯和L-丙交酯共聚而成,其典型共聚物中丙交酯所占的摩尔分数等于或超过50%。本标准不适用于因含有足够尺度的丙交酯等规聚合链段而会引起其潜在结晶的均聚物或共聚物。本标准不适用于因含有足够尺度的乙交酯链段而会引起其潜在结晶的丙交酯-乙交酯共聚物,因此为在室温条件下能完全溶解,需用含氟溶剂。本标准特别不适用于乙交酯摩尔分数大于或等于70%(质量分数65.3%)的丙交酯-乙交酯共聚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嵌段共聚物或由总摩尔百分比差额超过1.5(总摩尔数的1.5%)的D-丙交酯和L-丙交酯合成的均聚物或共聚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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