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已由编制单位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标准编制程序和要求,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后将有关意见于2005年8月31日前书面函复标准编制单位。有关材料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www.es.org.cn)上查询和下载。
联系方式: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北京安定门外大羊坊8号,100012
王辉民 电话:(010)84915232
传真:(010)84918954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五年八月十日
附件二: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交通部
水利部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技术咨询中心
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毕派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冶金部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中煤国际工程公司华宇公司
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中国轻工总会环境保护研究所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
北京师范大学
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银川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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