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3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目录第20031438-T-605号下达的任务,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共同承担制订国家标准GB/T X-200X《压力用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分层缺欠的超声波检验方法》的工作。
1.2 编制单位: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1.3 工作过程
1)本制订项目于2002年提出申请立项,2003年经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并下达任务,随后成立了该标准编制工作小组,讨论和制定了工作计划。 2)接到修订任务后即着手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准备工作,收集、分析、研究了国际、国外同类及相关标准,掌握了国外超声波分层探伤标准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国际标准:ISO10124:1994(E)、ISO11496:1993、ISO12094:1994、ISO13663:1995; 欧洲标准:EN 10246-14:1999; 德国标准:DIN EN 10246-14:2000、DIN EN 10246-17:2000 英国标准:BS EN 10246-14:2000、BS 3889-1:1983 美国材料试验协会标准:ASTM E213:2004; 日本标准JIS G 0582:1998
3)综合国情和发展趋势,提出本标准草案。
4)在草案的基础上整理出征求意见稿。
2. 标准化对象简要情况及标准制订原则
2.1 标准化对象
钢管分层缺陷,即管壁内部面积型缺陷对于钢管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分层缺陷部位的有效壁厚减少,会使该部位的物理、机械性能下降,而且缺陷部位金属组织的不连续性也将使产品在使用中出现疲劳甚至失效,严重影响钢管的使用性能。对于压力用无缝管及焊管,分层缺陷更是有着致命的影响。由于一般钢管超声波横波探伤方法对于分层缺陷容易产生漏检,因此有必要对钢管分层缺陷的捡测制订相应的超声波检验标推,这不仅有助于钢管生产企业可靠检测分层缺陷,从而提高压力用钢管的质量,也将为冶金、机电、化工、石油等需要用超声波检验分层缺陷的企业提供一个统一的检测方法。
本标淮适用于压力用无缝和焊接钢管分层缺陷的超声波检验,适用于外径等于或大于30mm和壁厚大于5mm的钢管检测,对于较小外径、壁厚的钢管需要检测时也可参照执行。
2.2 标准制订原则
本标准的制订遵循以下原则:
1)标准的编写格式按国家标准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写。
2)由于 本标准是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所以在 编制的过程中,严格遵循GB/T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
3. 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和理由
目前探伤设备制造技术迅速提高,国外主要探伤设备已具备检测钢管中各类缺陷的能力,国外已有对钢管各类缺陷检测、包括分层缺陷检测的相应标推,如国际标准ISO10124《压力用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分层缺欠的超声波检测》、德国的EN 10246-14:1999《钢管无损检测——第14部分: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分层缺欠的自动超声波检测》和英国的BS 3889—1《管材无损检测 锻轧钢管缺陷的自动超声检测方法》等等,相比之下,国标目前只有检测纵向、横向缺陷的横波探伤标准,还没有检测分层缺陷的判定标推,而国内外用户对钢管分层缺陷的控制有较高的要求,国内缺少相应的国家标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内无损检测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本标准根据我国钢管无损检测行业实际情况,修改采用ISO 10124:1994(E)《压力用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分层缺欠的超声波检测》标准,本标准与ISO 10214:1994(E)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考虑到我国对无损检测人员的要求,在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 9445—1999《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以提高本标准的适用性。
——相应地,在本标准的“4.1条款”对检测人员的要求中增加了“按GB/T 9445认证合格”的要求。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一些编辑性修改。
4. 本标准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比较
4.1 关于适用范围
本标准和ISO10124:1994(E)、DIN EN 10246-14:2000相同,适用于公称外径大于30 mm的钢管的检验。钢管壁厚下限未作规定。对公称壁厚小于5 mm的钢管,采用本方法检验及确定缺欠尺寸有困难时,由供需双方协商,以确定需采用的检验方法和确定分层缺欠尺寸的方法。
4.2 关于引用标准
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在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对人员资格认证方面增加了GB/T 9445—1999《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以提高本标准的适用性,同时保留ISO10124:1994(E)中引用的标准ISO11484:1994《压力用钢管—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以满足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需要。
4.3 关于定义
增加了本标准涉及的“分层缺欠”和“分层缺欠尺寸”的定义。
4.4 关于设备校准和校验
比较ISO10124:1994(E)和EN10246-14:1999,对于采用电子技术校准设备的报警灵敏度的规定有差别。ISO10124:1994(E)规定用第一次底面回波满波幅减去10dB作为设定设备的触发/报警电平。EN 10246-14:1999规定用第一次底面回波满波幅减去6dB作为设定设备的触发/报警电平。考虑到国内的习惯用法,并参照ISO10124:1994(E)的规定,本标准这样规定:用第一次底面回波满波幅设定设备的触发/报警电平,再提高10dB灵敏度进行检测。
5. 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不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
6. 本标准的说明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7. 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在标准实施前在相关行业进行宣贯。另外考虑到标准的配套,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参照国外、国际标准制定钢管管端的分层缺欠的超声波检测的国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