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1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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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R/T 0030.1-200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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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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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在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信用评级的机构进入和退出该市场的程序、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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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credit rating in the credit market and inter-bank market 一 Part 1: Specification for subject of credit rating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1金融、保险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发布部门: |
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日期: |
2006-11-21 |
实施日期: |
200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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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 |
归口单位: |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 |
起草人: |
戴根有、姜维俊、文四立、万存知、李晓枫等 |
页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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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T 0030在总标题《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下,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 1 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
——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 2 部分:信用评级业务规范》
——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 3 部分: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
本部分为JR/T 0030第1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协作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戴根有、姜维俊、文四立、万存知、李晓枫、李斌、黄慕东、杨竑、陆书春、李曙光、姜雪涛、杨颖莉、李建云、景芸、丁卉、龙文征、陈炎、赵燕、张丽红、杜国庆、孙卫东、方景星、胡志龙、史永恒、陈敏、宋佳宾、李振宇、张愈强、马文洛、袁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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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的主体界定 2
4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市场的进入与退出 2
41 进入条件 2
42 进入程序 2
43 退出程序 2
5 信用评级机构的从业要求 3
51 信用评级机构执业要求 3
52 评级制度要求 3
53 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4
54 信用评级机构及其员工的行为准则 4
55 其他要求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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