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范围为:圆筒形容器:设计压力大于-0.02 MPa、小于0.1 MPa,设计温度不大于350 ℃。矩形容器:设计压力为0 MPa,设计温度不大于350 ℃。
本文件适用的结构形式:耳式、腿式、支承式、裙式、刚性环支座支承的立式圆筒形容器;卧式圆筒形容器;矩形容器。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各类容器: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容器;受核辐射的容器;盛装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容器;直接埋入地下的容器;可升降气柜;经常搬运的容器;料仓;几何容积大于300m3的圆简形容器;高度与平均直径之比大于5的裙座自支撑塔式容器;低温容器。容器界定范围:本文件的容器界定范围系指容器壳体及与其连为整体的零部件,且划定在下列范围内。容器与外部管道连接: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成形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容器的支承元件、开孔补强元件、垫板等附件,及其与壳体的连接焊缝。直接安装在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及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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