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A/T 34-2005《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与DA/T 34-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移动客户端展览、特藏展的术语定义和展览形式、指导思想、考核评估制度;
———增加了“国际档案日”的活动形式,以及运行管理和安全保障的服务规程等内容;
———修改了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本陈列、专题展览、网上展览、辅助展品的术语定义;
———修改了各类展览形式、基本原则的文字表述,以及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其他活动及服务规程中的部分内容;
———修改了规范性文件引用版本;
———删除了展览开放制度,场所、设施和环境等有关内容。
本标准由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档案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素萍、王贞、刘立、高洁、于晨。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A/T 34-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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