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电生物反馈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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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YY/T 0903-201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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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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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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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脑电生物反馈仪的定义、分类及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脑电生物反馈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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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lectroencephalographic biofeedback equipment |
替代情况: |
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9年第106号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42理疗与中医仪器设备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60治疗设备 |
发布部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 |
2013-10-21 |
实施日期: |
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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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归口单位: |
国家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4) |
主管部门: |
国家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4) |
起草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润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刘辉、孙惠丽、纪采彦、胡志伟、杨杰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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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设备或部件所用的材料或结构形式与本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有所不同,但如能证明其达到同等的要求,应予以认可。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润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辉、孙惠丽、纪采彦、胡志伟、杨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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