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9630《有机产品》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
———第2部分:加工;
———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
———第4部分:管理体系。
本部分为GB/T1963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9630.2—2005《有机产品 第2部分:加工》。
本部分与GB/T19630.2—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对产品范围进一步明确包括饲料,删去了对有机纺织品的适用范围限于棉花和蚕丝纤维材料的要求;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和GB/T16764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
———在定义和术语中,增加了饲料添加剂(见3.3),删除了离子辐照(见2005年版的3.4);
———将2005年版中的4.1和4.2修改为4.1“通则”,补充或明确如下内容:1)从配料、加工过程和防止与非有机产品混淆三个环节进一步明确保持加工产品的“有机完整性”;2)有机饲料加工厂应符合GB/T16764的要求;3)应考虑不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或将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
———在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中增加了饲料加工的要求(见4.2.1.6);
———在加工中简略了平行生产的规定(见4.2.2.2),删除了冲顶加工等具体要求(见2005年版的4.4.1);
———在有害生物防治中增加了对消毒剂使用规定(见4.2.3.3);
———在储藏和运输中将档案记录管理要求归入GB/T19630.4(见GB/T19630.4—2011的4.2.6,2005年版的4.7.5和4.8.4);
———在纺织品加工中修改了制定和实施环境管理改善计划的时间规定[见2005年版的4.10.2g)],删除了纺织品中的“关于加工厂卫生”、“关于有害生物防治”、“关于储藏”、“关于运输”、“关于包装”、“关于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见2005年版的4.10.2l)];
———重新梳理了附录A 中的“有机食品加工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助剂和其他物质”列表中的物质,并分别列出了表A.1“食品添加剂列表”和表A.2“加工助剂列表”(见附录A);
———增加了附录B“有机饲料加工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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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中国农业大学、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认监委注册部。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卢振辉、袁清、王慧、汪云岗、刘先德、乔玉辉、孟凡乔、栾治华、邰崇妹、谭红、陈云华、徐娜、戴金平、王茂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9630.2—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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