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11《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分为以下八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基本要求;
---第3部分:格式;
---第4部分:编号原则;
---第5部分:完整性;
---第6部分:更改办法;
---第7部分:标准化审查;
---第8部分:管理规则。
本部分为YC/T11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YC/T11.1-1993《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术语》、YC/T11.9-1996《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计算机辅助设计总则》和YC/T11.10-1996《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计算机辅助设计基本要求》。
本部分与YC/T11.1-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把原YC/T11.9 、YC/T11.10的内容纳入本部分;
---标准名称,因增加了内容,调整了章节,其名称由《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术语》改为《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总则》;
---原标准的第2章、第3 章、第4 章、第5 章、第6 章的内容统一列入第3 章定义,并增加了CAD 图、CAD 文件的定义和决策阶段有关文件的定义,以及全部术语的英文名称;
---标准内容,增加了第4章CAD 文件结构、分类和管理、第5章图样及文件的编制规则、第6章签署规则;
---取消了原标准的汉语索引、英文索引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庆民、吴蜀希、龚美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C/T11.1-1993、YC/T11.9-1996、YC/T11.10-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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