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11《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分为以下八个部分:
--- 第1部分:总则;
--- 第2部分:基本要求;
--- 第3部分:格式;
--- 第4部分:编码原则;
--- 第5部分:完整性;
--- 第6部分:更改办法;
--- 第7部分:标准化审查;
--- 第8部分:管理规则。
本部分为YC/T11的第8部分。
本部分对YC/T11.8-1993《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管理规则》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把YC/T11.11-1996《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计算机辅助设计管理规则》的内容调整后纳入本部分。自本部分发布之日起,YC/T11.11-1996《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计算机辅助设计管理规则》废止。
本部分与YC/T11.8-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对部分术语及定义作了规范和统一。如底图、底稿统称为底图;复印图改为复制图;复印图、复印稿统称为复制图等。
--- 调整了部分章节的内容。增加第3章定义;原第5章复印图、复印稿的复制和分发、第6章复印图、复印稿的管理和使用合并为第6章复制图的发放和管理;原第7章废图和废稿的处理改为第8章作废图样的处理程序;增加了第7章CAD 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删去了原第8章缩微品的保管和使用。
--- 增加了部分内容。在基本要求中增加了CAD 电子文档归档流程的内容;增加了归档复制图的立卷、存档等管理要求;增加了CAD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要求。增加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流程,附录B(资料性附录)CAD 电子文件归档流程图,附录C(资料性附录)CAD 电子文件归档入库单的格式。
本部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庆民、吴蜀希、龚美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YC/T11.8-1993、YC/T11.11-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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