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课题从以建立健全我国农业标准体系、提高食品法典标准采标率、积极与食品法典标准接轨为出发点,对采用CAC标准的原则、方法、程序进行研究,通过对CAC与我国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水产品三个重点领域标准进行调查、分析和对比,有针对性地在这三个领域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采用食品法典标准的政策建议,并配以实例将食品法典中沾面包屑鱼等4项标准转化为我国农业行业标准。收集大量的数据资料并翻译了CAC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水产品领域标准,完成了6项专题研究报告(初稿)。
关键词:CAC、食品法典、原则、方法、程序、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 课题背景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2年批准建立的政府间协调食品标准的国际组织,旨在通过建立国际政府组织或非政府组织间协调一致的农产品或食品标准体系,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促进公平的农产品或食品国际贸易。自1963在意大利罗马召开了CAC首届大会以来,CAC已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98%的人口。CAC标准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认可的国际贸易仲裁依据。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法规和标准已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广泛使用的贸易措施。特别是西方国家,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先进的技术、较强的国民安全卫生和环保意识,技术性壁垒越筑越高,频频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由于CAC标准在国际贸易上的重要性,很多国家尤其是进出口贸易额较大的主要贸易国对参与CAC活动非常重视,积极主动地承担或参与CAC工作任务,像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主动承担和参与了大量的CAC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动物饲养、转基因食品等许多领域的标准,通过政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主动派员进入CAC的领导层和决策层,并积极采取手段以成为各个CAC分委会、政府间特别工作组的主席国和地区协调员,提高本国在CAC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决策能力和影响力。
我国自加入CAC以来,定期参与和跟踪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其分委会活动及最新动态,主动参与国际和地区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但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标准体系还不健全,对采用CAC标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我国只有不到10%的农业国家标准等同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覆盖面不广,远不能满足当前我国农产品或食品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主要问题表现在:(1)农业标准技术水平较低,标准化程度不高;(2)参与CAC程度有限,采标率低;(3)对采用CAC标准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缺乏系统的研究。
CAC标准现已成为世界各国打开国际市场大门的通行证,同时也是帮助我们顺利开展农产品或食品国际贸易的桥梁。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决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制定或修订农业行业标准和重要农产品质量标准,推广采用国际标准。近几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均将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纳入重要议程,农业部党组也高度重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当前我国政府大力提倡的重要课题。加强对采用CAC标准原则、方法、程序研究,提高我国CAC标准的采标率,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对于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健康、促进我国的农产品或食品贸易、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也是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充分利用WTO规则确立农产品或食品优势地位的必然选择。
本课题从以建立健全我国农业标准体系、提高食品法典标准采标率、积极与食品法典标准接轨为出发点,对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原则、方法、程序进行研究,通过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与我国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水产品三个重点领域进行调查、分析和对比,有针对性地在这三个领域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采用食品法典标准的政策建议,并配以实例将食品法典中沾面包屑鱼等4项标准转化为我国农业行业标准,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提升我国农产品或食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真正实现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同时为以后开展其它国际组织的采标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农业技术标准体系提供决策参考。
二、课题的总体进展
课题组于2004年1月11日召开了研讨会,对课题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将课题任务分解成6个专题,每个专题责任明确,之间又相互联系密切,按照总课题组的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课题组又于2004年11月和2005年3月先后召开了两次课题研讨会,对课题进展进行阶段总结。目前,在课题组成员的精诚团结和共同努力下,课题研究正按计划进行,进展顺利。
1. 已完成以下研究报告(初稿) (1)CAC标准和我国采用CAC标准现状与比对研究报告 (2)我国采用CAC标准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研究报告 (3)我国在农药残留领域采用CAC标准的研究报告 (4)我国在兽药残留领域采用CAC标准的研究报告 (5)我国在水产品领域采用CAC标准的研究 (6)沾面包屑鱼等2项CAC标准转化行业标准的送审稿
2. 关键技术成果 (1)收集并翻译CAC农药残留限量标准、CAC残留限量标准、CAC水产品领域标准等资料; (2)从总体上对主要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与我国采用CAC标准的现状和特点进行了比对分析; (3)从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水产品三个领域对主要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与我国采用CAC标准的现状和特点进行了比对分析; (4)总结提出了采用CAC标准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对今后我国CAC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认真履行项目任务书的各项条款,并按最近一次课题研讨会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确保课题研究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下一次课题研讨会拟定于2005年7月中旬举行,对提交的课题各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和相关成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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