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标准编制工作会议于2005年5月16日~18日在电机宾馆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中国石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大港事业部、北京石油机械厂、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中国北车集团永济电机厂。会议由永济电机厂副总工程师姚陶生主持,永济电机厂副总工程师吴昭平代表工厂向与会人员表示欢迎并作了讲话,对开好此次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听取了永济电机厂技术开发部尚诗贤副部长关于《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标准体系结构及主电动机标准主要内容的介绍及建议、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王广大关于《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控制系统标准编制的建议。会上其他与会代表就《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标准的结构、主电动机及控制系统标准的编制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会议达成以下共识:
一、《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标准应贯彻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委会的总体要求及GB1.1的编写规定,满足石油钻机电气设备的特殊环境及使用条件,体现和反映国际石油钻机电气设备标准的先进水平。
二、由于《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标准涉及的电气设备范围广,不仅有主电动机及控制系统,还包括有其它很多电气设备,如发电机组及控制系统、辅助用电设备及井场电路等。为此,会议决定将《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标准分为系列标准,为今后该系列标准的发展、完善留有空间。先起草主电动机和控制系统两个分标准,做到抓住重点,分别起草,分步实施;成熟一个,起草一个,贯彻一个。
标准结构为在《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的总标题下分四个部分:
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1部分 主电动机
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2部分 控制系统
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3部分 发电机组
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4部分 辅助用电设备及井场电路
三、起草《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系列标准的具体分工
1.《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1部分 主电动机》由永济电机厂主持起草,其余单位参加起草;
2.《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2部分 控制系统》由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主持起草,其余单位参加起草;
各参加起草单位负责提供以上标准的应用环境条件、特殊要求及编制标准的具体建议,并参加标准的审查征求意见工作。
四、进度要求
主持起草单位应于2005年7月31日前完成以上两项标准相关标准的收集及标准草案的编制;2005年9月30日前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标准的送审稿;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标准的报批稿;
参加起草单位应于2005年6月30日前将以上两项标准的应用环境条件、特殊要求及编制标准的具体建议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分别发或寄往永济电机厂和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
五、会议确定《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标准起草工作第2次会议在2005年8月份召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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