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务来源
水质分析仪器是门界于热工仪表、电测仪表与水分析专业之间的“边缘学科”,在电力生产中是进行化学监督,开展热力设备技术诊断,建立“专家系统”的主要技术手段。为此,搞好水质分析仪器应用可靠性,测量准确性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查清水质分析仪器在火电厂中的实际应用情况。2002年8月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发函(发输电计函[2002]213号文)进行调查研究。从华东、华北。东北、山东、广东等电力集团公司所属12个电力公司和华能系统直属火电厂的实际应用情况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规范、不统一,甚至失控现象,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和电力发展的要求(见国家电力公司、中电联发输电计函[2002]259号文)。为了提高水质分析仪器的可靠性, 2002年10月由原国家电力公司、中电联在大连联合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并制定了今后的工作重点:(一)开展分析仪器计量管理工作,进行分析仪器实验室计量确认活动。(二)开展分析仪器质量检查验收工作,从源头(新购仪器开箱检查)抓起,加强运行仪器的质量控制,搞好分析仪器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2月发国经贸电力[2002]973《关于下达2002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的通知》文件,下达了由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研究院。河北瑞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编制电力行业标准《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质量验收导则》任务。
2 编制原则 1)坚持严谨、科学、标准化与规范化原则。
2)水质分析仪器计量确认原则。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对测量设备计量确认体系质量文件与程序文件的规定。
3)突出实用性原则。根据我国电力生产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考虑到国内分析仪器技术进步和与国际接轨需要,既要考虑编制内容的必要性也要考虑到具体实施中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在起草中对“电厂化学仪表”专业的传统称谓进行纠正,因为这种称谓提法既非学术分类又与专业性质无关,特别是在国际交流中容易产生误解,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为此本标准中用国际通用的分析仪器取代了“电厂化学仪表”提法并在正文中加以注释说明。
本标准与国家标准GB/T19022—1994(idt ISO10012—1:1992)《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第一部分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相一致,并结合国内电厂化学仪表实验室计量确认质量保证体系中采用测量结果来验证产品或服务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本标准提出了进行水质分析仪器质量检查验收的主要要素,而且提供了实施这些要素的具体规定和方法。力求对新购置的水质分析仪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标准达到统一,从而规范质量控制、质量检查验收与质量保证。实际证明开展水质分析仪器质量检查验收是提高测量结果准确性、应用可靠性,对提高化学技术监督水平,保障火电厂安全、经济生产的重要措施,本标准还为分析仪器的使用维护、设备选型提供了技术依据。
3 “验收条件”的确定
验收条件实质上就是对分析仪器供货资质的检查,针对目前国内分析仪器市场不规范的现实情况。特别强化了对分析仪器合法性要求,合法性方面占规定验收条件的67%。
按照定义,分析仪器是测量物质的组分,结构及某些物理特性的专用仪器,应用研究证明,分析仪器配套传感器,敏感元件的工艺技术水平与生产制造日期对仪器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直接影响。为此,在验收条件中对传感器和敏感元件的出厂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即:所提供的配套传感器一般不超过一年,对于电位式分析仪器中应用的离子选择性电极的出厂距向用户供货的时间界定,国产电极≤6个月,进口电极≤8个月。离子选择性电极的失效期,习惯上认为在一年左右。由于以前没有此项规定,往往会造成新买的表就不能使用,据调查供货方向用户提供的电极一般在半年以上,有的甚至贮存了几年的产品,这种电极的性能是无法保证的。为此,本标准规定了时间限制。据了解,电极的生产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左右,库存和流转大约需要3~4个月。国产电极不超过6个月是可行的,另外对于进口电极考虑到运输和流通环节因素的影响,规定8个月也是可以的。
4 “验收规则”说明
在第4章“验收规则”中,首先规定了质量检查验收操作程序,而又针对各子程序规定了具体验收规则。
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验收规则的主要内容 1)程序操作的时间规定。性能测试应在接机后两个月内完成,实用性考核应在接机后两周内完成。实用性考核时限,在线式工业分析仪器规定为连续运行168h,离线式实验室分析仪器的考核期为7d。
2)规定了各项程序操作具体负责单位和对操作人员资质要求。
3)程序操作项目与技术要求。
4)规定了在质量检查中不合格项的处理。 5)在执行标准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在线式工业分析仪器与高线式实验室分析仪器执行标准一致;国产分析仪器与进口分析仪器执行的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一致;新购置与运行中分析仪器的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一致。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新购置仪器质量检查验收目的是为了避免不符合电力生产要求的产品流入电力用户。而对于已投入运行的分析仪器还存在着维护。检修、校准等项工作的质量检查验收问题,所以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中在执行标准方面应当保持一致,以上就是本标准中确定的三个一致性。
5 “验收内容”说明
第5章“验收内容”主要是依据第4章“验收规则”中提出的各项验收程序,规定了相应程序中具体操作方法和判定标准。
另外,在本标准的编制中还针对以下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5.1 关于进口分析仪器的质量检查验收问题
随着改革深化和大机组相继投产,进口分析仪器已大量投入运行,笔者近年来曾对美国、英国、法国、瑞士、新加坡5个国家12家公司生产的几十台投运的分析仪器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很不尽人意。据了解,这些进口分析仪器在投入运行前大多未经过质量检查验收,按照GATT-TBT协定(关贸总协定——贸易技术壁垒协定),消除贸易技术壁垒、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我国有关遵守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中执行本国的技术法规、标准与评定程序的规定,进口分析仪器并非免检产品,也应当与国产分析仪器一样,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执行我国标准与规定。针对进口分析仪器价格高,市场不规范,应用效果不理想的现实情况。本标准明确地提出了进口与国产分析仪器都应执行统一的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另外,进口仪器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在随机文件中除提供外文使用说明书外,还应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在本标准中还明确规定了对进口分析仪器质量检查验收要素。
5.2 计算机接口与通讯协议
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是根据分布在热力系统中各个不同被测对象的测量,各种测量信息的来源是一个多层次的分布系统。为了达到对整个热力生产过程中水汽质量监督控制,就需要通过网络和通讯手段来收集分布很广的测量信息进行有效监督与控制,以保障安全、经济生产。
由于电力生产过程监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需要大量高级应用软件进行支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不同的高级应用软件之间,需要建立一个通用的连接模式,以利于软件开发和具有很好的移植性和互接性。据调查,目前在火电厂应用的分析仪器计算机接口标准与通讯协议很不规范,也不统一,对今后实施计算机监控和建立“专家系统”都会带来一定困难,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在本标准中对计算机接口标准与通讯协议作出了规范性的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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