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5年3月8日~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了《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国家标准起草小组会议。标委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及6个标准起草单位的起草人共9人出席了会议。
本标准是等同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 R50《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国际建议对GB/T 7721-1995《电子皮带秤》进行修订的。会议依据我国皮带秤产品生产及应用的实际情况,对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 R50国际建议和JJG195-2002《连续累计自动衡器》国家检定规程相关内容,对《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细致地逐条审议和修改,取得了一致意见。
本国标对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标准规定了皮带输送机型连续累计自动衡器(以下简称“皮带秤”)的术语、产品型号、要求、检验方法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还为以溯源的方式评价皮带秤的计量特性或技术特性提供标准化的要求和试验程序及表格。
此次会议修改整理后的文稿将经标委会全体会议审查通过后报批。本国标的实施将在指导生产、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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