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草原信息服务及质量评价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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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LY/T 2175-2026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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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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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林业草原信息服务通则、林业草原信息服务质量要求和质量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林业草原信息服务的建设、测试与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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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整合修订 LY/T2175—2013《林业信息图示表达规则和方法》、LY/T2177—2013《林业信息服务接口规范》、LY/T2927—2017《林业信息服务集成规范》、LY/T2176—2013《林业信息 Web服务应用规范》、LY/T2921—2017《林业数据质量 基本要素》、LY/T2922—2017《林业数据质量 评价方法》、LY/T2923—2017《林业数据质量 数据一致性测试》、LY/T2924—2017《林业数据质量 数据成果检查验收》、LY/T2925—2017《林业信息系统质量规范》、LY/T2926—2017《林业应用软件质量控制规程》和 LY/T3127—2019《林业应用系统质量控制与测试》11项标准,并将名称更改为《林业草原信息服务及质量评价技术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林业和草原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北京云舸科技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北京林业大学、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保障中心、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淑萍、程桂霞、刘武、李冬梅、贺晓辉、许福、程朕、陈永富、陈树新、罗鑫、王海熠、瞿小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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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林业草原信息服务通则 2
4.1 服务载体 2
4.2 服务对象 2
4.3 质量特性 2
4.4 质量特性的应用 4
5 林业草原信息服务质量要求 4
5.1 样本提取要求 4
5.2 样本审核要求 4
5.3 质量检测指标体系 5
5.4 检测与评价要求 8
6 林业草原信息服务质量评价 8
6.1 评价程序 8
6.2 样本提取 8
6.3 样本审核 8
6.4 服务质量检测 9
6.5 服务质量评价 10
6.6 评价报告编制 10
参考文献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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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000.10—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
GB/T40769—2021 基础地理信息服务质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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