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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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SB/T 10391-2026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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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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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酒类商品批发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批发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技术条件、经营管理技术要求、广告宣传等要求,同时描述了相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酒类商品的批发经营活动。散装酒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用品等酒类商品的批发经营活动可参考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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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alcohol commodities wholesale management |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替代情况: |
替代SB/T 10391-2005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0商业、贸易、合同 |
ICS分类: |
03.100.02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 实施日期: |
2026-07-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45天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
| 起草单位: |
中国酒业协会、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酒业有限公司、百川名品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 |
| 起草人: |
耿洪洲、王勇、刘斌、刘振国、刘晓晴、李加明、屠振华、闫一楠、陆昊飞、陈军、董虎杰、王一、侯康华、胡志明、于庆泉、袁妙珠、毛明霞、朱跃明、宫剑、郑广先、白宇涛、颜建刚、陈明辉、蔡立斌、李作斌、苏沛军、董颜波、李士祎、郭雅琴、陈赫名、程浩、曹率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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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B/T 10391—2005《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与SB/T 10391—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商品”“电子商务”“酒类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定义(见 3.1,3.4,3.5);
b) 更改了“酒类商品”“酒类商品批发”的定义(见 3.2、3.3,2005 版的 3.1、3.2);
c) 删除了“经营资质”一般要求的表述(见 2005 版的 4.1);
d) 更改了“经营场地”中“基本要求”“选址”“交易场景”“仓储设施”相关内容(见 4.1.1,2005 版的 4.2;见 4.1.2,2005 版的 4.2.1;见 4.1.3,2005 版的 4.2.2;见 4.1.3.1,2005版的 4.2.2.1、4.2.2.2;见 4.1.4,2005 版的 4.2.3);
e) 增加了“交易场景”中有关线上门店的要求(见 4.1.3.2);
f) 更改了“经营设备”中“基本要求”“仓储设施”“资金结算设备”的有关要求(见 4.2.1,2005 版的 4.3;见 4.2.3,2005 版的 4.3.2;见 4.2.4,2005 版的 4.3.3);
g) 增加了“经营设备”中“数字化运营设备”的要求(见 4.2.6);
h) 删除了“专业人员”,相关内容并入 5.4(见 2005 版的 4.4);
i) 更改了“采购管理”中“基本要求”“供应商的选择”“采购商品的质量控制”“采购过程信息记录的管理”有关要求(见 5.1.1,2005 版的 5.1;见 5.1.2,2005 版的 5.1.1.1、5.1.1.2;见 5.1.3,2005 版的 5.1.2;见 5.1.4,2005 版的 5.1.3);
j) 增加了“采购过程信息记录的管理”中有关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要求(见 5.1.4.2);
k) 增加了“仓储与配送管理”有关要求(见 5.2,5.2.1,5.2.2);
l) 更改了“批发销售管理”中“基本要求”“客户管理”“批发销售的商品质量控制”“批发销售过程信息记录的管理”有关要求(见 5.3.1,2005 版的 5.2;见 5.3.2,2005 版的 5.2.1.1、5.2.1.2;见 5.3.3,2005 版的 5.2.2;见 5.3.3.1,2005 版的 5.2.2.1;见 5.3.3.2,2005 版的 5.2.2.2;见 5.3.4,2005 版的 5.2.3;见 5.3.4.1,2005 版的 5.2.3.1;见 5.3.4.2,2005版的 5.2.3.2);
m) 增加了“批发销售管理”中有关“建立产品溯源体系”的内容(见 5.3.1,5.3.3.3);
n) 增加了“批发销售管理”中有关“建立健全服务评价体系”的内容(见 5.3.2 列项 d);
o) 删除了“ 批发销售的商品管理”中关于酒类商品存放要求相关内容,并入 5.2.1(见 2005 版5.2.2.3);
p) 更改了“人员管理”部分内容(见 5.4.2,2005 版的 4.4、5.3.2;见 5.4.1,2005 的 5.3.1);
q) 增加了“人员管理”有关酒类电子商务经营者、专业人员的要求(见 5.4.3,5.4.4);
r) 删除了“财务管理”(见 2005 版的 5.4);
s) 删除了“广告管理”,相关内容并入到第 6 章(见 2005 版的 5.5);
t) 增加了“广告宣传”(见第 6 章);
u) 增加了“证实方法”(见第 7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归口。
本文件由中国酒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酒业协会、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酒业有限公司、百川名品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酿品致(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临清市大家庭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耿洪洲、王勇、刘斌、刘振国、刘晓晴、李加明、屠振华、闫一楠、陆昊飞、陈军、董虎杰、王一、侯康华、胡志明、于庆泉、袁妙珠、毛明霞、朱跃明、宫剑、郑广先、白宇涛、颜建刚、陈明辉、蔡立斌、李作斌、苏沛军、董颜波、李士祎、郭雅琴、陈赫名、程浩、曹率。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本,标准内容以商务部“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5 年首次发布为 SB/T 10391—200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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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经营技术条件 1
经营场地 1
经营设备 2
5 经营管理技术要求 2
采购管理 2
仓储与配送管理 3
批发销售管理 4
从业人员管理 5
6 广告宣传 5
7 证实方法 5
基本要求 5
文件和现场审查 5
客户回访 5
参考文献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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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WB/T 1053 酒类商品物流信息追溯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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