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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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1/ 872-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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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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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印刷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边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印刷生产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新建从事印刷生产的企业及印刷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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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printing industry |
替代情况: |
替代DB31/ 872-2015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
发布部门: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
实施日期: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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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归口单位: |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同济大学、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
起草人: |
何校初、修光利、杨超、李凯骐、宋钊、张钢锋、裴冰、羌宁、叶建锋、徐萍、方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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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1/ 872—2015《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DB31/ 872—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即用状态印刷用油墨 VOCs 含量限值要求(见 2015 版的 4.1、表 1);
——增加了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中苯系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收严了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见 4.1、表 1);
——增加了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要求(见 4.1.2、4.1.3);
——增加了燃烧装置 NOx、SO2排放要求及含氧量相关规定(见 4.2.4、表 2);
——增加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见 5.1、表 3);
——增加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见 5.2);
——删除了企业边界无组织控制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控制限值要求(见 2015 版的4.4、表 3);
——更改了污染物监测要求(见 7,2015 版的 5);
——增加了达标判定要求(见 8);
——更改了实施与监督要求(见 9,2015 版的 6);
——更改了资料性附录 A,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B(见附录 A,附录 B,2015 版附录 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同济大学、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校初、修光利、杨超、李凯骐、宋钊、张钢锋、裴冰、羌宁、叶建锋、徐萍、方奕。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 年首次发布为 DB31/ 872—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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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3
5 厂区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5
6 边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5
7 污染物监测要求 6
8 达标判断要求 8
9 实施与监督 8
附录 A(资料性) 等效排气筒排放速率计算方法 9
附录 B(规范性) 固定污染源废气 含三甲苯的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 10
参考文献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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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9851 印刷技术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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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41616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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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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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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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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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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