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人民币发行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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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 1812.1-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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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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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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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s for counter-terrorism of bank system-Part 3: Banknote printing and minting enterprise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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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保卫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 |
起草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保卫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 |
起草人: |
魏绍亮、吕彤、李俊、王昊昱、吴祥星、周凯、杨玉波、杨苏、邢更力、徐波克、王建华、陈俊、张力猛、季建军、谭卡吉、李彦、姚海东、张伟、韩鑫培、姚晨彬、陈金霁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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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A 1812《银行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的第1部分。GA181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人民币发行库;
一第2部分:数据中心;
一第3部分:印钞造币企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保卫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保卫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绍亮、吕彤、李俊、王昊昱、吴祥星、周凯、杨玉波、杨苏、邢更力、徐波克、王建华、陈俊、张力猛、季建军、谭卡吉、李彦、姚海东、张伟、韩鑫培、姚晨彬、陈金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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