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规程 WTO/TBT-SPS特别贸易关注 |
 |
标准编号:SN/T 5623-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描述了海关系统对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技术性贸易措施特别贸易关注的应对工作方法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系统对 WTO其他成员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出特别贸易关注,回应其他成员对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别贸易关注。海关系统外可参照执行。 |
|
|
|
英文名称: |
Working rules for technical measures to trade. WTO/TBT-SPS special trade concerns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0商业、贸易、合同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实施日期: |
2024-05-01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起草单位: |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
起草人: |
马列贞、陈海靖、李京蕾、邓杰、都兴洋、高天、吴娟、王润飞、李建军、黄静、宋晓燕、周进、焦阳、张振民、沈少迪、战凯、马菲、宋志刚、崔路、石磊、魏国云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
|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列贞、陈海靖、李京蕾、邓杰、都兴洋、高天、吴娟、王润飞、李建军、黄静、宋晓燕、周进、焦阳、张振民、沈少迪、战凯、马菲、宋志刚、崔路、石磊、魏国云。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4498 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规程WTO/SPS通报评议咨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