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大厅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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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ZDB/Z 178-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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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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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服务礼仪、服务行为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市、区(新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及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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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耀丹、张卫琳、何静、王飞、王刚、王卓民、黄振东、秦晓红、田云、张卫清、张永昌、吕勇、曾碧静、王冕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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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I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基本要求 4
5 工作流程 4
6 服务礼仪 5
7 服务行为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考评办法 8
参考文献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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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ZDB/Z 176-2016 政务服务体系构建(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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