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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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3833-201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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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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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的基本原则、处置条件、处置管理工作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机关事务部门公务用车处置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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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disposition of government cars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60法律、行政管理 |
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实施日期: |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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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 |
起草人: |
彭松林、岳玉龙、任明雷、张明状、公伟、刘金琳、刘晓宇、张媛、赵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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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松林、岳玉龙、任明雷、张明状、公伟、刘金琳、刘晓宇、张媛、赵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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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5 处置条件 1
6 处置管理工作程序 1
参考文献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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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3830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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