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设置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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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3549-2019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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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1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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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一般要求、场所建设和设施设备设置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标准,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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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emporary storage facility and equipment of Medical Waste in medical institution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
中标分类: |
>>>>C59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废物>>13.030.01废物综合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
| 实施日期: |
20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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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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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卫生监督所、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
| 起草人: |
师厚华、张兵、季建刚、吴骅、吴珉、王雪玲、顾静、刘有虎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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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卫生监督所、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师厚华、张兵、季建刚、吴骅、吴珉、王雪玲、顾静、刘有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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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要求1
5 场所建设2
6 设施设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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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27770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HJ 421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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