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污染物接收船舶 作业条件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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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5071-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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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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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长江江苏段污染物接收船舶、单位、人员的作业条件以及作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长江江苏段接收残油(油泥)及含油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洗舱水、船舶垃圾、船舶生活污水的船舶及其作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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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Operating condition and requirement for pollutant receiving boat in the Jiangsu section of the Yangtze River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废物>>13.030.01废物综合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21 |
实施日期: |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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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江苏海事局 |
归口单位: |
江苏海事局 |
起草单位: |
江苏海事局、长三角航运发展研究院、江苏星州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陈振翔、黄燕品、许云刚、李佳华、朱坤、王根继、孙蒙、陈俊宇、朱江、蔡邢璐、徐秀敏、阚昕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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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海事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海事局、长三角航运发展研究院、江苏星州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振翔、黄燕品、许云刚、李佳华、朱坤、王根继、孙蒙、陈俊宇、朱江、蔡邢璐、徐秀敏、阚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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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文件引用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作业条件 1
5 作业要求 3
附录 A(规范性) 船舶统一标识要求表 6
参考文献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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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T 673—2006 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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