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Y/T1145—2003《人工心肺机术语》。与YY/T1145—2003 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对标准名称进行了修改,并在标准结构方面进行了较大的变动,其结构是根据产品的划分,分为“共性及附件有关术语”、“人工心肺机”与“心肺转流系统(无源部分)”三个大的分类,并在此框架下进行细致地术语描述。
———根据近些年新的临床应用及新产品的变化,修改了部分术语的名称及具体描述,增加了“主
泵”、“辅助泵”、“人工心肺机控制面板”、“动态血气监测装置”、“空氧混合器”、“左心引流管”、“心腔吸引管”等名词术语。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晓帆、樊翔、王培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WS2-310—1984;
———YY/T91445—1999、YY/T1145—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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