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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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2307-2013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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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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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规定了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基本要求,包括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规划、保护、建设、管理、服务、安全、营销、教育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各类生态旅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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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Accreditation of Ecotourism Demonstration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80服务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发布日期: |
2013-04-10 |
| 实施日期: |
201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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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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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旅游局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旅游局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南京师范大学旅游系、南京智博旅游设计有限公司 |
| 起草人: |
黄震方、周武忠、王庆亚、方法林、王洪舟、英剑波、徐晓勤、张震天 |
| 批文号: |
37371-2013 |
| 出版日期: |
2013-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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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贯彻和参考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结合江苏生态旅游的发展实际,重点强化了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生态旅游核心产品和生态旅游示范价值,突出了必备项目与禁止项目,细化了评定项目的评分标准。
本规范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定编写。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江苏省旅游局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共同提出。
本规范由江苏省旅游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起草单位: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南京师范大学旅游系、南京智博旅游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黄震方、周武忠、王庆亚、方法林、王洪舟、英剑波、徐晓勤、张震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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