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用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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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YY/T 0176.9-201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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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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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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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眼用剪的标记与型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剪切眼内虹膜、角膜、小梁、膜状内障和结膜的眼用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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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Ophthalmic scissors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32眼科与耳鼻咽喉科手术器械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30外科器械和材料 |
发布部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1-12-31 |
实施日期: |
20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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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4) |
归口单位: |
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4) |
主管部门: |
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4) |
起草单位: |
苏州六六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
起草人: |
张建平、李赟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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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Y/T0176.9—1997《虹膜剪》和YY/T0176.10—1997《角膜剪》。
本标准与YY/T0176.9—1997和YY/T0176.10—1997的区别如下:
———整合YY/T0176.9—1997和YY/T0176.10—1997,更名为《眼用剪》;
———按YY/T0176—2006《医用剪 通用技术条件》取消空剪闭合力;
———增加了部分头部型式。
本标准由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六六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平、李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3346—1989、YY/T0176.9—1997;
———GB3345—1989、YY/T0176.10—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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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20—2007 不锈钢棒
GB7543—2006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
YY/T0176—2006 医用剪 通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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