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4.2~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11654《造纸及纸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2个部分:
———第1部分:纸浆制造业;
———第2部分:造纸业。
本部分为GB1165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1654—1989《硫酸盐造纸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与GB11654—198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1.1—2009调整了标准结构;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2项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增加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隋少峰、洪燕峰、孔凡玲、张伟、邹立海、杨文静、王友法、李宝英、周华声、黄东海、杜英林、江媛媛、闫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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