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FZ/T50010.4—1998《粘胶纤维用浆粕 甲种纤维素含量的测定》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FZ/T50010.4—1998,与原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由原来的棉浆粕、木浆粕扩展到棉浆粕、木浆粕、竹浆粕、麻浆粕等(见第1章);
———删除实验室大气条件一章(见1998年版的第3章);
———引用标准一章改成规范性引用文件,并增加GB/T3291.1《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GB/T3291.3《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3部分:通用》、GB/T4146.1《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1部分:属名》(见第2章,1998年版的第2章);
———增加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
———试剂一章改成试剂与材料(见第5章,1998年版的第5章);
———试样制备一章改成试验通则,保留原试样制备的内容,并将试验环境归在这章中,“温度(20±1)℃;相对湿度(65±3)%”改成“温度(20±2)℃”(见第7章,1998年版的第7章);
———修改如下试验步骤(见第8章,1998年版的第8章):
a) “用平头玻璃棒小心搅拌2~3min”改成“用平头玻璃棒小心搅拌30圈约30s”;
b) “小心搅拌约1min”改成“小心搅拌10圈约10s”;
c) “小心搅拌约1~2min”改成“小心搅拌12圈约12s”;
d) “再用真空泵缓缓吸滤”改成“开启真空泵让其缓慢吸滤”;
e) “每次洗涤在前一次洗液将滤尽时即加入新的洗液,”改成“每次洗涤在前一次洗液将滤尽时即加入新的洗液并将试样翻转洗涤将其铺均匀,”;
f) 所有的“(20±0.2)℃蒸馏水”均改成“(20±1)℃蒸馏水”;
———修改公式(1)(见第9章,1998年版的第9章)。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宜宾长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勤、黄俊、夏坚琴、李莉、朱洪坤、周祯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50010.4—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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