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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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9994-2008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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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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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纺织材料的公定回潮率。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材料,可用于计算纺织材料的公定质量、纱线的线密度、织物的单位面积质量以及混纺产品定量分析中的纤维含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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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onventional moisture regains of textile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9994-1988;被GB 9994-2018代替;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
中标分类: |
纺织>>纺织综合>>W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01纺织产品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12-30 |
实施日期: |
20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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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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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88-12-10 |
复审日期: |
2017-03-23 |
提出单位: |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 209/SC 1) |
主管部门: |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
起草单位: |
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纺织工业科技发展中心 |
起草人: |
郑宇英、窦茹真 |
计划单号: |
20064322-Q-608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36323 |
出版日期: |
200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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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9994—198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本标准与GB9994—1988的主要差异为:
1.修改了适用范围;
2.增加了纤维名称和测定回潮率方法的引用标准;
3.增加了回潮率、标准回潮率和公定质量3个术语,删除了商业重量术语及其计算公式;
4.增加了山羊绒条和织物、毛针织物、马海毛、羊驼毛、莫代尔纤维、莱赛尔纤维、三醋酯纤维、乙纶、芳纶、橡胶、聚乳酸纤维、碳氟纤维、玻璃纤维和金属纤维的公定回潮率;
5.将原混纺材料公定回潮率条文中的注调整为脚注;
6.删除了原第5章的注;
7.增加了未知公定回潮率的纤维及其产品的回潮率(第5章);
8.增加了公定质量的计算(第7章);
9.删除了原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209/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纺织工业科技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宇英、窦茹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9994—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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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146 纺织名词术语(化纤部分)
GB/T9995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干燥法
GB/T11951 纺织品 天然纤维 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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