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气安全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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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11984-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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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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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氯气在生产、充装、使用、贮存、运输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氯气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等单位。本标准所指氯气系液氯或气态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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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afety regulation for chlorine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1984-1989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技术>>C70工业防尘防毒技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1989-12-29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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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89-12-29 |
提出单位: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3) |
主管部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
起草人: |
邓九兰、岳涛、汪彤、刘利民、常虹、张志航、齐书芳、淡默、路念明、王小庆 |
计划单号: |
20062327-Q-450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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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 11984-1989《氯气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 11984-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氯气单位应遵守的防火和卫生相关标准(1989年版的4.2、4.3,本版的3.3、3.4);
———增加了氯气生产企业应遵守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见3.5);
———修改了氯气单位应配备的抢修器材和防护器材(1989年版的4.6,本版的3.8);
———增加了氯气单位作业场所应设置报警仪(见3.10);
———增加了氯气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见3.17);
———增加了对三氯化氮指标的要求(见4.6);
———增加了液氯气瓶及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充装安全(见5.2);
———增加了充装量为100kg的气瓶的有关安全要求(见6.1.3、6.1.4、8.1.3、8.1.13);
———修改了气瓶加热水温的指标(1989年版的6.1.10,本版的6.1.5);
———增加了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使用安全(见6.2);
———增加了液氯贮罐区应设置事故围堰(见7.2.4);
———增加了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运输安全(见8.2);
———删除了预防泄漏和抢救的相关内容(1989年版的第7章)。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九兰、岳涛、汪彤、刘利民、常虹、张志航、齐书芳、淡默、路念明、王小庆。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1984-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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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138 工业用液氯
GB7144 气瓶颜色标志
GB18071 氯碱厂(电解法制碱)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T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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