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分类 第2部分:按主要质量等级和主要性能或使用特性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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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3304.2-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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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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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304《钢分类》分为两个部分,本部分为GB/T 13304《钢分类》的第2部分。
本标准代替GB/T 13304-1991《钢分类》中的第二部分。
本部分规定了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和合金钢按主要质量等级和主要性能或使用特性分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按主要质量等级和主要性能或使用特性对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和合金钢进行分类。
本部分与GB/T 13304-1991中的第二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标准作为附录A(1991年版第2章,本版附录A);
———增加“术语及定义”(见第3章);
———钢分类按“概述”、“定义”和“举例”编写(1991年版第3、4、5章,本版第4、5、6章);
———更新并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更新、删除、增补了钢分类的举例(见表1、表2、表3);
———删除了钢分类举例,改为引用表1、表2和表3(1991年版3.1.1.2、3.1.2.2、3.1.3.2、4.1.1.2、4.1.2.2、4.1.3.2、5.1.2.2);
———“普通质量非合金钢”和“普通质量低合金钢”定义中“硫或磷含量最高值”由大于0.045%调整为0.040%(1991年版3.1.1.1c)和4.1.1.1c),本版4.1.1.2c)和5.1.1.2c));
———“特殊质量低合金钢”定义中增加了f)~g)要求(1991年版4.1.3.1,本版5.1.3.2);
———“优质合金钢”定义中修改了a)、c)、e)规定,增加g)规定(1991年版5.1.3.2,本版6.1.1.2);
———增加了“按主要性能及使用特性分类”的准则(见4.2.1、5.2.1、6.2.1);
———增加了本部分与ISO 4948-2:1981标准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见附录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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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teels classification - Part 2: Classification of according to main quality classes and main property or application characteristics |
替代情况: |
部分代替GB/T 13304-1991 |
中标分类: |
冶金>>钢铁产品>>H40钢铁产品综合 |
ICS分类: |
冶金>>钢铁产品>>77.140.01钢铁产品综合 |
采标情况: |
MOD ISO 4948-2:1981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8-05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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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91-12-13 |
提出单位: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首钢总公司 |
起草人: |
栾燕、王丽萍、戴强、刘宝石 |
计划单号: |
20061792-T-605 |
页数: |
17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4-01 |
标准前页: |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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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3304《钢分类》分为如下2部分:
---第1部分:按化学成分分类;
---第2部分:按主要质量等级和主要性能或使用特性的分类。
本部分为GB/T13304《钢分类》的第2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49482:1981《钢 分类 第2部分:非合金钢和合金钢按主要质量级别和主要性能或使用特性的分类》。
本部分根据ISO49482:1981重新起草。为了方便比较,在资料性附录B 中列出了本标准条款和ISO49482:1981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本部分代替GB/T13304-1991《钢分类》中的第二部分。
本部分与GB/T13304-1991中的第二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标准作为附录A(1991年版第2章,本版附录A);
---增加术语及定义(见第3章);
---钢分类按概述、定义和举例编写(1991年版第3、4、5章,本版第4、5、6章);
---更新并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更新、删除、增补了钢分类的举例(见表1、表2、表3);
---删除了钢分类举例,改为引用表1、表2 和表3(1991 年版3.1.1.2、3.1.2.2、3.1.3.2、4.1.1.2、4.1.2.2、4.1.3.2、5.1.2.2);
---普通质量非合金钢和普通质量低合金钢定义中硫或磷含量最高值由大于0.045%调整为0.040%(1991年版3.1.1.1c)和4.1.1.1c),本版4.1.1.2c)和5.1.1.2c));
---特殊质量低合金钢定义中增加了f)~g)要求(1991年版4.1.3.1,本版5.1.3.2);
---优质合金钢定义中修改了a)、c)、e)规定,增加g)规定(1991年版5.1.3.2,本版6.1.1.2);
---增加了按主要性能及使用特性分类的准则(见4.2.1、5.2.1、6.2.1);
---增加了本部分与ISO49482:1981标准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见附录B)。
本部分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首钢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栾燕、王丽萍、戴强、刘宝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3304-1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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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330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见附录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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