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大跨度铁路桥梁与轨道健康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的通知
铁建设〔2023〕13号
现发布《大跨度铁路桥梁与轨道健康监测系统技术规程》(Q/CR 9576-2023,单行本另发)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做好本规程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尚未开工的铁路建设项目大跨度桥梁工点,应按照本规程实施。
二、已开工的铁路建设项目大跨度桥梁工点,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结合本规程要求和工点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监测系统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废弃工程。
三、凡因执行本通知需变更设计的,由建设单位组织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本规程由国铁集团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由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本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请各单位及时向国铁集团建设管理部和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反馈。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