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2021〕3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标准》和《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分别为DB37/T 5086-2021和DB37/T 5087-2021,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标准》DB37/T 5086-2016和《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37/T 5087-201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