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建厅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铁尾矿砂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鲁建标字〔2021〕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青岛青建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铁尾矿砂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86-2021,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鲁建标字〔2021〕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青岛青建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铁尾矿砂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86-2021,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