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2021〕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评估中心主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010-2021,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DB37/T
5010-201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