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建厅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既有建(构)筑物鉴定评估技术规程》的通知
鲁建标字〔2020〕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由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编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既有建(构)筑物鉴定评估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63-2020,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鲁建标字〔2020〕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由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编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既有建(构)筑物鉴定评估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63-2020,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