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根据我厅《关于确定2014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4〕276号),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修订的《基桩完整性检测技术规程》已通过审查、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 1127-2016,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技术规程》(DBJ10-4-9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基桩完整性检测技术规程》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