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污水泵站运行质量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5〕423号),由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污水泵站运行质量评价标准》已通过审查、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 1122-2016,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27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5〕423号),由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污水泵站运行质量评价标准》已通过审查、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 1122-2016,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