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08年(第49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61-2008,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1.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6月13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61-2008,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1.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