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公告 2006年第7号
现发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19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编制单位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建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电话010-65292708),以便修订时研究用。 特此公告。 交通部(章)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现发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19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编制单位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建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电话010-65292708),以便修订时研究用。 特此公告。
交通部(章)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