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研究制定的《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10年底,我国能源计量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部分企业能源计量薄弱和严重浪费能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
《意见》要求,要完善能源计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能源计量的规章和办法,建立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深入开展。
《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从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能力和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等方面入手,帮助、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企业要不断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能力,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对能源计量检测过程的控制水平。
《意见》提出,目前,要建立能源计量工作的责任制,开展对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的检查。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和水平。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通过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组织后续监督抽查等手段,强化对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仪器仪表的监督管理,对技术落后的能源计量仪表及设备要坚决淘汰。计量技术机构要加强能源计量仪器仪表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企业提供现场计量检测服务;要尽快建立新型能源计量仪表的计量标准、校准装置,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扩大能源计量仪表的检定校准覆盖范围,保证能源计量仪表有量值溯源的依据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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