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标准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现广泛征求行业内外意见,如对“会议纪要”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务必于2005年6月15日前将意见或建议提交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处联系信息: 地址:上海市龙吴路137号 邮编:200232 电话:021-64087272-3010或3022 传真:021-54483431或64701646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05年5月27日
2005年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
会议纪要
按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轻联综[2005]32号文《关于编制“十一五” 轻工行业标准化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于2005年4月27日和28日在上海香料研究所召开了“化妆品行业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工作会议”和“香料香精行业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工作会议”,邀请了部分标委会委员及行业专家共20人参加会议。会上大家对标准化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
我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合并、优化,其中香料香精标准分成三大类,即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应加快基础标准的制定工作,主要考虑制定的标准有:香料香精名词术语、香精标签通用要求、反应香精规范和烟熏香料香精规范等标准。方法标准的制定重点放在农药残留、有害物质(含污染物)和色谱标准(含液相色谱和气相色谱图像)等。而产品标准中,有关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产品量大且面广或问题突出的产品应加快制标速度,原则上采用JECFA标准。
化妆品标准分成五大类,即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原料标准、功能性试验方法和卫生标准。应加快基础标准的制定工作,主要考虑制定的标准有:化妆品名词术语和化妆品广告用语等标准。方法标准的制定重点放在与原料有关的检测方法上。原料标准重点放在量大面广或问题突出的产品(如三乙醇胺、棕榈酸异丙酯、滑石粉、白油和AES等)上及制定有关原料MSDS指导性原则。功能性试验方法标准的制定重点放在保湿、抗皱、梳理性和头发强度等标准。卫生标准则采用卫生部制定的相关标准。
会议决定,将上述讨论结果向标委会委员征求意见,并通过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网站和上海香料研究所网站标委会专栏及有关杂志上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所收集到的意见,综合考虑和修改后形成《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报告》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05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