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械[2005]209号
各医疗器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现将2005年度制定、修订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其中强制性行业标准34项,推荐性行业标准55项(见附件)。
请各标准项目归口技术委员会或单位对归口内的标准项目的起草工作,积极组织、妥善落实,对承担起草标准项目的单位给予支持并进行督促。
请各承担起草任务的单位按计划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所承担标准项目的制定、修订任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2005年度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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