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轮胎质量安全通用要求》等11项轮胎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日前在青岛通过审定。
进出口轮胎管理办法和系列标准对规范进出口轮胎检验监管、促进我国出口轮胎提高质量、调控轮胎进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国出口轮胎持续稳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与国家认监委相关处室正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力争尽早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尽快发布该套办法和标准。
今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到出口轮胎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后,立即与国家认监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提出进出口轮胎行业标准制定计划,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投入工作,在3个月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了标准起草工作。国家认监委则立刻启动应急程序,在标准立项等各环节提供了快速通道,急事急办,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审定。在抓标准制定工作的同时,检验监管司充分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意见,组织起草了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目前即将进入正式立法程序。
我国加入WTO后,出口轮胎货值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4年超过15亿美元,成为我国重要的出口商品。但由于我国出口轮胎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与国外名牌产品存在较大差距,不仅出口价格较国际市场平均价格低30%左右,进入2005年后还不断遭遇国外反倾销调查。国内出口轮胎存在着出口企业为抢夺国际市场而大幅降价的恶性竞争、出口轮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产品档次低(以斜交胎为主)、出口市场结构不合理(出口国家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等现实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随着我国出口轮胎在国际市场占有率的快速提高,遭遇国外技术壁垒及反倾销因素大大增加,迫切需要加强检验监管,另一方面,由于相应的进出口轮胎管理法规、检验标准不健全,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在实际工作中面临许多难题,影响了执法把关效能的全面提升,出口轮胎的质量、品种结构、市场走向亟须提高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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