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检验检疫局完成了进出口食品中苏丹I、苏丹II、苏丹III、苏丹IV检测方法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研制,并通过了鉴定。
2004年,国家认监委将进出口食品中苏丹I、苏丹II、苏丹III、苏丹IV检测方法研究列入了2004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由河北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承担。该局经过一年多的大量实验,在借鉴欧盟检测方法的基础上,经过改进和优化,完成了该标准的研制。此方法采用高效液相色谱和质谱联用技术,不但可对食品中的苏丹染料进行定量检测,而且通过对待测物结构信息的采集,可对化合物进行准确的定性确证,克服了高效液相色谱法因杂质干扰造成假阳性结果的缺点,为进出口食品检测提供了可靠依据。该方法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欧盟EC-657相关指令的要求。
同时,审定委员会专家指出,关于苏丹染料的名称,目前公众存在着一个误区。欧盟在2003/460/EC指令中将苏丹Ⅰ号(Sudan I)误称为苏丹红Ⅰ号(Sudan red 1),后来在2004/92/EC中进行了纠正,并同时要求对苏丹Ⅰ号、苏丹Ⅱ号、苏丹Ⅲ号和猩红(即苏丹Ⅳ号)进行检测。但国内一直沿用了2003年根据欧盟指令翻译稿的错误叫法为苏丹红Ⅰ号,并将这种错误扩展到了Ⅱ、Ⅲ、Ⅳ号。其实,苏丹红是苏丹Ⅲ号的俗称,苏丹Ⅰ号的俗称为苏丹黄,提醒有关各界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