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标网 回首页
标准分类  最新标准New!  标准公告 标准动态  标准论坛
 高级查询
帮助 | 登录 | 注册
查标准上工标网 免费查询标准最新替代作废信息
 您的位置:工标网 >> 标准动态 >> 标准新闻 >> 新闻内容

国家强制标准GBl8401-2003的适用范围和术语解读


    来源:中国纺织报     更新时间:2005-05-11       评论: 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l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取代原强制性国家标准-GBl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据悉,该标准从立项到发布,前后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特别是在报批、向WTO通报和最终审批阶段,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充分显现了国家有关部门在推出国家强制标准过程中所采取的谨慎和负责的态度。该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在控制有害物质的使用、规范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纺织产品生产和倡导绿色消费方面迈出了法律意义上的实质性步伐。

  关于适用范围该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该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装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很显然,这里面包括了内销产品和进口产品。至于外销的出口产品,该规范规定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而不强调必需强制执行该标准。

  由于纺织产品种类繁多、用途广泛,除了明确将服装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列入该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之外,该标准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不属于该技术规范范围的产品(除非供需双方另有约定或国家另有规定),这些产品包括:土工布、防水油毡基布等工程用纺织产品;造纸毛毯、帘子布、过滤布、绝缘纺织品等工业用纺织产品;无土栽培基布等农业用纺织产品;防毒、防辐射、耐高温等特种防护用品;渔网、缆绳、登山用绳索等绳网类产品;麻袋、邮包等包装产品;医用纱布、绷带等医疗用品;布艺、毛绒类玩具;装饰挂布、工艺品等装饰小物件;广告灯箱布、遮阳布等室外装饰产品。

  在上述产品中,绝大部分属于产业用纺织产品,由于在使用中不涉及与人体皮肤的长期接触,故不列入该强制标准的监控范围。至于医用类产品和毛绒类玩具,由于已有专门的强制性标准的规范,也不列入该规范的适用范围。

  关于术语和定义鉴于该技术规范具有强制执行的法规属性,为防止歧义和理解上的偏差,该规范对部分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定义不适用于该规范之外的其它标准文件。

  纺织产品(textileprod-ucts):
  以天然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而制成的产品。从定义看,并不排斥少量其它纤维的使用,而且除了服装外,还涉及从纱线开始的各种后道产品和制成品。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gener-alsafetyspecification):
  为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很显然,这里提出的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由于纺织产品上所可能涉及的有害物质种类繁多、对人体可能造成的危害也各不相同。作为一项适用范围较广的基本技术规范,无论是从法律的层面上,还是从技术的层面上或是基于技术经济的发展程度和从可执行的程度上看,要从较低的起点上向较高的标准看齐,实现跳跃式的发展,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因此,求全不是该规范的基本出发点。同时,除了部分与染化料的使用有关的基本技术安全要求之外,该规范也不涉及产品因机械物理性能方面的原因可能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产品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并不意味着广义上的对人体的绝对安全。

  婴幼儿用品(productsforbabies):
  年龄在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的纺织产品。这项规定引用了原Oeko-Tex标准100版本中的规定,但与目前欧盟及其他许多国家的"36个月及以下"的规定不符。事实上,在2004年新版的Oeko-Tex标准100中,所谓婴幼儿的定义也已改为"36个月及以下"儿童。因此,该规范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与国际通行的做法不接轨的问题。当然,由于对婴幼儿产品实行更严格的限制,对进口产品,这种差异对买卖双方而言,应该不会有负面的影响;而对于出口产品,由于规定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该规范也应该不会成为生产商降低产品质量的依据(尤其是对2-3岁的婴幼儿用品)。但从有利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建议该规范在修订时,将定义中的"24个月"改为"36个月"。另外,在标准的执行中,对婴幼儿用品的判定依据将是产品的特点、号型或规格以及在产品的使用说明、产品广告或销售时明示使用对象为婴幼儿的产品。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productswithdirectcontacttoskin)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productswithoutdirectcontacttoskin):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和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由于没有量化的概念,这两个定义的把握有一定的难度。一般情况下,直接与皮肤接触的产品通常是内衣类或其它与皮肤大面积接触的产品;而非直接与皮肤接触的产品通常是外套或很少与皮肤接触的产品。但对某些前卫或时尚的搭配而言,内衣与外套有时常常是异化的,因而不得不从实际情况出发,作出合适的判断。
 
 

 【返回新闻首页】【关闭窗口】【发表评论(0条)
 
相关新闻
·带压密封技术行业将有统一行业标准 ·我国优势技术国际标准研制谋求战略突破
·全国有色标委会关于召开二十九项国家、行业标 ·欧Ⅲ国Ⅲ不相同 汽车排放达国标才
·什么是技术标准? ·电工“标准化”形成市场体制新格局 
·商务部发布首批《出口商品技术指南》 ·家电行业呼唤诚信标准亟待制订
·全国石油钻采设备标委会即将召开2005年标 ·全国石油天然气储量套改工作正式启动
发表评论
新用户注册>>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的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推荐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2项建筑.. ·水利部公告 2024年第20号
·气象行业标准《作物病害气象等级预报方法》自.. ·海关总署公告 2024年第157号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关..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4年第49号
·自然资源部公告 2024年第37号 ·2024年世界标准日主题-美好世界的共同愿..
热点新闻
国家铁路局修订《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
《轨道车 重型轨道车》等7项铁路国家
《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物流园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31项国家计量技
《标准轨距铁路限界 第1部分:机车车
国家铁路局修订《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
《绿色产品评价 物流周转箱》国家标准
《低温仓储作业规范》国家标准获批发布
国家铁路局发布两批铁路行业技术标准
《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 第1部分:术
图片新闻

生活家电全面升级 标准助力门槛提高

数码相机有效像素国家标准近期出台

慕思助《软体床》标准看齐世界水平

新《电梯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于3月1日
专题新闻
· 思念三鲜水饺惊现病原菌
· 2011世界标准日专题-国际标准树立
· 天宫一号倒计时将实现首次空间对接
· 依据四项指标 严打“地沟油”
· 月饼出现双向标准 深陷枧水之困
· 名牌运动服含毒 可致性早熟
· 血燕亚硝酸盐严重超标
· “化学酱油”专题 酱油再遭质疑门
· 肯德基醇豆浆遭质疑
· 染色馒头泛滥 食品标准空白多
· 雀巢等知名婴儿食品陷入安全门
· 节能灯不合格 标准门槛低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合作伙伴 - 使用条款
QQ:1197428036 992023608 有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Copyright © 工标网 2005-2023,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