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间断电源设备(UPS)》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安全性要求;-第2部分: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第3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
本部分为第3部分,对应于IEC62040-3:1999《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第3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本部分与IEC62040-3:1999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MOD)采用,除根据我国国情和便于理解、使用本部分而对IEC62040-3:1999作了必要修改,以及对其编辑性错误进行了改正之外,两个标准的内容均完全一致。修改和改正之处如下:本部分代替GB/T7260-1987,主要变化为:-增加了有关新的术语和定义;-性能要求更为全面、详细;-试验要求和方法有较大补充和变化;-增加了储能单元(蓄电池)的性能和试验要求;
-增加了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Ie本部分为UPS的基础标准,所有UPS产品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其他UPS的相关标准亦应以本部分的规定为准本部分的附录E、附录F、附录G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H、附录I是
mcB/T7260.3-2003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力电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达斯米克电器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西安电力电子技
术研究所、青岛创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希范、李希才、王伟辉、曾卫国、蔚红旗、吴维礼、杨国栋、江伟石、陈子颖、周观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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