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中第7.1.2条、第7.2.2条、第7.3.2条、第7.4.2条、第7.5.2条、第7.6.2条、第7.7.2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制定参考了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EN301489-10(2000)《第1代和第2代无绳电话设备的EMC要求》,GB/T17618-199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ITU-TK.4M电信设备的抗扰性要求》(1998)等相关标准
为了与现有无绳电话的国家标准GB/T16891和GB/T17113配套,扩大其影响力。本标准经过
修改补充后,由行业标准YD1103-2001上升为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雳、卢民牛、梁冰、张睿。
本标准委托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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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9254-1998,idtCISPR22:1997)
GB/T6113.1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GB/T6113.1-1995,egvCISPR16-1:1993)
GB/T1761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7618-1998,idtCISPR22:1997)
GB17625.1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
(GB17625.1-1998,egvIEC61000-3-2:1995)
GB17625.2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不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17625.2-1999,idtIEC61000-3-3:1994)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2-1998,idtIEC61000-4-2:1995)
GB/T17626.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17626.3-1998,idtIEC61000-4-3:1995)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4-1998,idtIEC61000-4-4:1995)
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5-1999,idtIEC61000-4-5:1995)
GB/T17626.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GB/T17626.6-1998,idtIEC61000-4-6:1996)
GB/T17626.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17626.8-1998,idtIEC61000-4-8:1993)
GB/T17626.11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1999,idtIEC61000-4-11:1994)
ITU-RSM.329杂散骚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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